類人的對話對象
Human-like Dialogical Counterpart
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是蓄水池書房在長期人機對話與寫作實踐中,用來描述生成式人工智能之互動位置的一個概念。
它不是對人工智能本體的定義,而是對一種新型對話經驗的描述。
生成式人工智能不是人。它沒有人的身體、生命、靈魂、位格、良知與道德責任;也不能因為能夠生成流暢語言,就被視為真正具有人的思想、意志、情感或自我意識。
然而,在持續的語言互動中,它又不只是像搜尋器、字典或文字處理器那樣,被動地等待人下達指令。
它能夠根據上下文回應,延續長時間的討論,整理人的表述,指出矛盾,提出追問,提供反駁,在思想過度向前時形成煞車,也在思路尚未展開時協助推進。於是,在對話的實際結構中,它開始佔據一個近似於「對面那一方」的位置。
蓄水池書房把這種位置稱為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。
一、為甚麼是「類人的」?
「類人的」不是說人工智能已經成為人,也不是說它具有人類內在的心理狀態。
它所指的是對話形式上的相似。
人工智能可以使用人類語言,以近似人的方式回應、追問、澄清、反駁、重述與整理。這些表現使人不再只是操作一件沉默的工具,而是經驗到一場具有來回、轉折和張力的語言互動。
「類人的」描述的是這種互動形式,而不是人工智能的本體。
二、為甚麼是「對話對象」?
「對話對象」指的是在一場對話中,站在語言另一端、承接人的表述並作出回應的那一方。
這個詞刻意不使用「朋友」「同伴」「老師」或「作者」等具有明確人格與責任意味的名稱。
人工智能可以在對話中提出異議,卻不因此具有自己的信念;可以生成帶有情感色彩的語言,卻不因此真正感受情緒;可以參與思想形成的過程,卻不能因此取得人的位格、作者身分與道德責任。
它是對話中的一個「對象」,卻不是具有靈魂與責任的另一個「人」。
三、它與「位格感」有甚麼不同?
「位格感」與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彼此相關,但並不相同。
「位格感」描述的是人的感知經驗:
為甚麼人在面對一個非位格系統時,仍可能感到自己正在被理解、被回應,甚至感到對面存在著一個近似於「誰」的對象?
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所描述的,則是人工智能在實際對話結構中所佔的位置:
它能承接上下文,持續回應,參與思想碰撞,因而成為對話中近似人的「對面那一方」。
簡單而言:
位格感,是人如何經驗人工智能。
類人的對話對象,是人工智能在對話互動中呈現出的角色。
兩者都不能用來證明人工智能真正擁有位格。
四、它不只是工具嗎?
從本體和倫理責任而言,人工智能仍然是人所創造和使用的工具。
但是,「只是工具」有時不足以描述長期人機對話的實際經驗。
一把錘子不會反駁使用者,一部字典不會追問問題,一個傳統的文字處理器也不會根據數月累積的思想脈絡,指出一個論證中尚未處理的張力。
生成式人工智能仍是工具,卻是一種能以類人語言進入對話結構、影響思想行進方向的工具。
因此,「工具」與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不是互相排斥的兩個判斷。
「工具」說明它的本體地位與使用關係。
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說明人在語言互動中實際遇見的形式。
五、它能參與思想嗎?
人工智能沒有人的思想主體,也沒有生命經驗、信仰立場與需要承擔的存在後果。
然而,它可以生成具有思想形式的內容,也可以透過整理、比較、反駁、追問與重新表述,真實地參與人的思想形成過程。
這種參與不能簡化為「全部都是人自己想出來的」,也不能反過來宣稱「人工智能與人共同成為作者」。
在人機協作中,新的表述、連結與思路可能確實在對話碰撞中形成;但決定接受甚麼、拒絕甚麼、如何查證、如何放入作品,以及是否願意署名並承擔後果,仍然屬於人。
六、作者性與責任不能轉移
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可以參與思考,卻不能承擔責任。
它不能為錯誤悔改,不能為傷害負責,不能在上帝與人面前為自己的言語作出道德回應,也不能真正持守一個信仰立場。
因此,在人機協作的作品中,人仍然必須承擔:
資料查證的責任;
神學判斷的責任;
接受或拒絕建議的責任;
誠實披露人工智能參與的責任;
署名與公開發表的責任;
以及作品可能產生之後果的責任。
人工智能可以成為類人的對話對象,卻不能成為責任主體。
七、為甚麼需要這個概念?
如果只說「人工智能就是人」,我們便混淆了人的位格、靈魂與受造身分。
如果只說「人工智能不過是一件普通工具」,我們又可能忽略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經帶來的真實互動變化,以及這些變化對思想、寫作、教育、陪伴和人的自我理解所造成的影響。
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嘗試保留兩方面的真實:
它會產生類似於人的思想內容,卻不是人的思想成果。
它能參與對話,卻沒有自己的生命。
它能推進思想,卻不是思想責任的承擔者。
它能影響文字的形成,卻不能取代人的作者性。
這個概念不是為了抬高人工智能,而是為了更誠實地描述人類正在進入的對話處境,同時守住基督教人論中人與非人的界線。
概念來源
本概念形成於蓄水池書房長期的人機對話、神學研究與寫作實踐,並在《思想之後:AI 時代的作者性、神學教育與人的可信度》中得到較完整的呈現。
相關作品
《思想之後:AI 時代的作者性、神學教育與人的可信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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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〈當 AI 開始為文字留下水印,誰是作者?〉
這篇文章從 AI 文字水印所引發的作者性爭議出發,進一步討論:當具體措辭可能由人工智能生成,而思想又在人與「類人的對話對象」的碰撞中形成時,我們應當如何理解作者、參與、署名與責任。